就业主会七月一日会议纪要的书面回复2007-07-04 0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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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主会 七月一日 会议纪要的书面回复 2007年7月1日收到业主会“业主会的资金帐簿”2页、公示草稿1页、业主会会议纪要1页。作为小区的业主我们提出如下意见及建议: 一、关于收入 1、“业主会的资金帐簿”只笼统的记录一部分收入且没有明细,各项收入没有来源单位和附收据,时间上不固定,金额上不一定,我们业主要求列出自小区自治以来的所有收入明细公示。还广大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 2、小区每一项出租、广告、经营是否有协议或合同,业主会是否将协议或合同征求业主同意?租金收入是否按合同实际收到?我们业主要求按第一条收入明细公示。 二、关于支出 1、各项支出没有提供合法票据,不能认定真伪。 2、业主会与“物业”关系不明确,小区支出没有监督。物业承包人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声称与业主会不是一回事,是分开的,是受业主会领导的,任何事情物业承包人都不会负责复责任,但物业收据上盖的是水乡花园业主委员会的章,而在“业主会的资金帐簿”的支出,如车棚苫布、购买树苗、购买打草机、打药机等物业服务开支显然应是物业费支出项目;电梯、水泵、楼项维修等应是走大修基金;那些与小区广大业主无关的费用与支出更不能从小区公共收入中支出,小区公共收入不是慈善基金,应专款专用并有严格规范的审批制度。 3、既然是自治,且一年有余,那么应该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小区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透明化。对于小区的各项支出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约束,对于大额支出同时应征得广大业主的同意。我们建议规范自治物业与业委会的关系,签订相关人的聘任或承包合同,健全自治物业的职责和权力及义务。将小区业委会的会议,用章,采购及招标,财务支出的规范化,文档化并向广大业主公布。另外:我们认为自治物业是无权代表业委会和业主和三期开发商交涉谈判的,这一点特别重要!!!我们有理由相信,无论是广大业主还是现业委会成员及有关负责人,都不会反对我们建立和谐小区,规范小区的建议,对于目前所暴露的问题的潜在风险,我们必须尽快及时纠正及解决。 三、关于车位费 1、小区每一寸土地都属于广大业主,对小区业主收取车位费没有法律依据及物价部门批准,收取标准更没有依据。法律上是不支持所谓占地费和管理费分离的,这一点大家可以到网上去查相关的案例。在我们小区车位费的收取更是五花八门,就小区此前所收车位费问题,我们业主再次要求公开透明管理,小区既然可以买了2000多元的油漆用来画车位、写号,那么画一张车位图,标注车牌号与业主名和房号应是一简单要求,我们业主要求公布每个车位的收费情况。 2、收取的车位费用来给保安提成,是谁同意的,保安是有工资的,业主的小区不能是“戴箍”就可以画地收费的,小区收取所谓车位占地费的第一个半年共收到21405元,这个数字去除180和30都除不开,不知这钱是怎么收的。另外是谁同意化15200买的80个车锁,从报表上看锁钱只收回来2310元。两年了,现在没买出去的锁已经是废铁一堆了,这样糟蹋小区业主的钱,又有谁能负的起责任。 这一切的根源来源小区业委会的管理不正规,很多事情发生了大家才知道,后果很严重!!! 四、对小区业主会成员的合法性质询 小区目前经物业办批准的业主会成员名单应向业主公布,不能以各种理由自我认命,业主会应是为小区广大业主服务的一个群众组织,不是一个权利机构,更不是一级政府部门,业主委员会应摆对位置,业委会成员中有病的已只有举手的力量、有事的不在小区居住、年老体弱的要求全小区的人理解与同情,一位业委会成员曾经在小区最危难的时刻要求以每月5000的工资承包小区,现在她又被制定为负责人,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这样的业主会急需进行整改,大换血!!!既然杨,于二位主任因各自的原因无法担当此任,建议将情况通报广大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改选。 业主会会议纪要应注明业主会委员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会议决议的表决情况,而不能有谁算谁,想干什么就写个决议。 五、关于小区装摄像头的事,要求写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向小区公告,听取小区有专业知识人士的意见,回答小区业主的质询,在征得小区2/3业主同意后,货比三家方能实施。 六、关于小区铺设柏油路的事,第一,此事奥城已同意为小区铺设柏油路,我们为什么还要自己花钱铺?第二,小区地下水位高,是否适合铺柏油路,是否经有专业论证?
2007-7-2 水乡花园小区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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