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2008-04-23 0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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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
11日1日起,随着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行业标准正式实施,机动车号牌类型由原来的24种减为19种。外籍车届时申领号牌时,领取的号牌将不再是黑底白字,而变成了与市民车辆号牌一样的蓝底白字。 取消外籍车黑色牌照 黑色号牌的外籍车于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期在国内出现,车主都是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外资独资企业,该类车辆初期在税收等方面有一定的特殊政策。本次车牌新标准将该类黑色号牌取消,将外籍车号牌纳入普通公民车辆号牌管理体系,从外观、式样上进行了统一。但新标准的调整不包括使馆、领馆和港澳入出境车辆的号牌,使馆和领馆车辆使用号牌仍为黑底白字,上面标注红色的“使”字和白色框线的“领”字;港澳入出境车号牌同样是黑底白字,上面标注白色的“港”字和加了白色边框的“澳”字。按照新规定,使馆、领事馆等特殊机构的车辆以后还可继续上到黑牌照。驻华使馆、领事馆汽车号牌将采用黑底白字,并在号牌上注明红色“使”、“领”字,如“使014·578”。港澳地区入出内地的汽车,号牌为黑底白字,并注明白色的“港”、“澳”字,如“粤Z·F023港”、“粤Z·F023澳”。 据介绍,办理注册登记的外籍车从今日起开始核发蓝底白字的车辆号牌,之前已发放出去的黑色号牌不强制更换,可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按照新标准的规定更换蓝底白字号牌。已核发了黑色号牌、又不办理上述两类业务的外籍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原黑色号牌将自动注销。 中型车改领大型车号牌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类型分类标准,凡是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机动车即为中型载客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洒水车、吸污车、水泥搅拌车、起重车及医疗车等为中型专项作业车。新标准实施前,上述中型车辆的号牌与小型车辆一样,都是蓝底白字;新标准实施后,上述中型车辆全部按新标准要求,核发大型汽车号牌。 对新标准实施前已核发了小型汽车号牌的中型载客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在今后办理转移登记、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车管部门将按照新的号牌标准换发大型汽车号牌。 另据介绍,新标准实施后,中型载客汽车悬挂大型汽车号牌,对应的准驾记录仍为B1(中型客车),而不需驾驶人必须持有A1(大型客车)驾驶证;中型专项作业车无论是否悬挂大型车号牌,对应的准驾记录均为B2(大型货车)或旧驾照的B照(大型货车)。 临牌细化成四种号牌 新标准实施后,把临时行驶车号牌分为“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如在成都本地临时行驶的车辆)、“跨行政辖区临时移动”(如出市、出省临时行驶的车辆)、“试验用机动车”(如厂家新研制、需要上路进行临时实验性行驶的车辆)和“特型机动车”(如大件运输时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超宽、超长大型车辆)4种,并且把临时行驶的有效期打印在号牌的正面,方便路面交警检查。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最长为30天。 养路、过路费收费标准不变 虽然新的号牌标准将中型车号牌纳入了大型车号牌的管理范围,但车辆的性质未发生变化,中型车在缴纳养路、过路费时,仍以车辆的座位数和吨位数来收费。 各地可视情况有11种车牌序号组合方式可供车主选择 如:1.每一位都是数字,如“京A·00001—京A·99999”;2.第一位是字母;3.第一位和第二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4.第二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5.第三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6.第四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7.第五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8.第一位和第五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9.第四位和第五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10.第一位和第三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11.第二位和第三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号牌制作技术进一步防伪 据介绍,今后生产的车牌材质、字体、油漆反光度等会有改变,可进一步增加防伪功能。此外,还有一些关于车牌的新变化。 修改部分号牌式样 新增的警用汽车号牌外廊尺寸为440mm×140mm,警用摩托车号牌外廊尺寸为220mm×140mm,颜色均为白底黑字,红“警”字黑框线。同时修改的还有临时入境汽车和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式样,临时入境汽车外廊尺寸由原300mm×165mm缩为220mm×140mm,临时入境摩托车外廊尺寸由原220mm×120mm缩为88mm×60mm,颜色均由原白底红字黑“临时入境”字红框线(字有金色廊线)改为白底棕蓝色专用底纹,黑字黑边框。号牌正面注明行驶区域,反面填写机动车相关信息并注明有效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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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