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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源

正确判断伤情--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2007-06-18 18:45
 

国家卫生部 2007.05.31颁发《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卫医发[2007]175

附录一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交通事故后对创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对于挽救伤者的生命、提高伤者的生存质量、减轻伤者的家庭负担及社会负担、缓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的事故现场义务有:停车义务、现场保护义务、伤员抢救义务、报警义务和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的协助义务。然而,由于公众医疗急救知识的缺乏,无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或现场的目击者,面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往往显得束手无策,因此我国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也是导致我国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死及因伤致残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在本书中增加了这个章节,希望能对我国普及交通事故现场急救知识起到一些作用。

    

  成功的交通事故现场急救主要包括正确的伤情判断和在此基础上及时正确的抢救措施。现场急救措施主要包括通气、止血、包扎、固定及转运四大技术。(原文为四,实际为五--斑竹加注)

      

一、正确判断伤情

  正确判断伤者的伤情是现场急救的首要任务。其次是使开放性创面免受再污染、减少感染,以及防止损伤进一步加重。如果现场有多位或成批伤员需要救治,急救人员不应急于去救治某一个危重伤员,应首先迅速评估所有的伤员,以期能发现更多的生命受到威胁的伤员。

       

伤情评估可依ABCDE的顺序进行。     

 A  气道情况(Airway):判断气道是否通畅,查明呼吸道有无阻塞。     

 B  呼吸情况(Breathing):呼吸是否正常,有无张力性气胸或开放性气胸及连枷胸。

C  循环情况(Circulation):首先检查有无体表或肢体的活动性大出血,如有则立即处理;然后是血压的估计,专业医护人员可使用血压计准确计量。

D  神经系统障碍情况(Disability):观察瞳孔大小、对光反射、肢体有无瘫痪,尤其注意高位截瘫。 

E  充分暴露(Exposure):充分暴露伤员的各部位,以免遗漏危及生命的重要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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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正确判断伤情--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2007-08-03 23:07
引用:原源
 

国家卫生部 2007.05.31颁发《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卫医发[2007]175

附录一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交通事故后对创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对于挽救伤者的生命、提高伤者的生存质量、减轻伤者的家庭负担及社会负担、缓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的事故现场义务有:停车义务、现场保护义务、伤员抢救义务、报警义务和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的协助义务。然而,由于公众医疗急救知识的缺乏,无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或现场的目击者,面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往往显得束手无策,因此我国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也是导致我国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死及因伤致残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在本书中增加了这个章节,希望能对我国普及交通事故现场急救知识起到一些作用。

    

  成功的交通事故现场急救主要包括正确的伤情判断和在此基础上及时正确的抢救措施。现场急救措施主要包括通气、止血、包扎、固定及转运四大技术。(原文为四,实际为五--斑竹加注)

      

一、正确判断伤情

  正确判断伤者的伤情是现场急救的首要任务。其次是使开放性创面免受再污染、减少感染,以及防止损伤进一步加重。如果现场有多位或成批伤员需要救治,急救人员不应急于去救治某一个危重伤员,应首先迅速评估所有的伤员,以期能发现更多的生命受到威胁的伤员。

       

伤情评估可依ABCDE的顺序进行。     

 A  气道情况(Airway):判断气道是否通畅,查明呼吸道有无阻塞。     

 B  呼吸情况(Breathing):呼吸是否正常,有无张力性气胸或开放性气胸及连枷胸。

C  循环情况(Circulation):首先检查有无体表或肢体的活动性大出血,如有则立即处理;然后是血压的估计,专业医护人员可使用血压计准确计量。

D  神经系统障碍情况(Disability):观察瞳孔大小、对光反射、肢体有无瘫痪,尤其注意高位截瘫。 

E  充分暴露(Exposure):充分暴露伤员的各部位,以免遗漏危及生命的重要损伤。

不是医护人员 看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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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3 20:09
 问问原老师,医务人员到达车祸现场要先把伤者受伤姿势画线再抢救处理病人吗?我们这边交警叫我们一定要画线,他们好判责任!我觉得不大妥的,不知道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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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源


回复:

2007-10-03 23:38

引用:潘小蓝
 问问原老师,医务人员到达车祸现场要先把伤者受伤姿势画线再抢救处理病人吗?我们这边交警叫我们一定要画线,他们好判责任!我觉得不大妥的,不知道你怎么看?!

现场抢救的原则是:挽救生命,减轻伤残!

如果一个伤员生命垂危,第一个到现场的救护人员不是首先抢救他的生命,而是在画他的受伤的姿态,这肯定是本末倒置!

况且,这也不是医护人员的职责!

这和保护现场,并不矛盾!

这个问题,如果往深层次探讨,就涉及到公安交通、消防、卫生救护紧急电话联动的问题,建立综合的应急救援系统!统一的呼救电话!

另外,国家公安部、卫生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意外现场的抢救实施操作预案,明确各自的责任。

当然,如果不是生命垂危,帮他们划一下,也无妨!

但是,必须明确,是帮他们画,而且是在伤者情况允许的前提下!

另外,这个标准价是我们的国家指南,就是国家标准,也就是医务人员现场常做的法律依据!

在这个标准中并没有规定医务人员到达现场的第一任务就是:画出伤员受伤后的姿态!

如果真是这么规定了,那我看公安部也就该解散了!

由卫生部替代,明确制定公安交通警察在意外现场的职责由医务人员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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