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国太祖孙高公国父中山本纪
民国国父,姓孙名文,字逸仙,后化名中山等,广东中山人。
民国前四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国父生于向时香山县之翠亨村。长兄眉,字寿屏,长国父十二载。长姊金星,三岁夭。次兄德祐,五岁夭。次姊妙茜,长国父三载。
国父之父达成,其家败田久矣,乃以作履为业。另有两兄弟,皆在美以工于金矿为生,殁于矿中与海上,遂使达成养二人家妇,益拮据。
达成与国父之祖父敬贤,皆信风水,屡翻家中坟墓,家贫日增。由是,信风水先生之言,名国父“帝象”,取“天子命”之意。少长,易名“文”。后“中山樵、高野长雄、陈文、陈载之、中山二郎、吴仲、高达生、杜嘉诺、艾斯高野”等,皆为国父为起事而更之化名。
国父六岁随姊妙茜砍草喂猪资家,家境仍贫。宋国母追忆,“国父十五,乃有履;米贵不食,便以白薯就之”。国父由是,体贫众之生计,始思民生。
民国前三十七年,满清同治帝亡,新君年少,两宫太后垂帘。是年,国父入学。
国父逸群,先生喜之,学业优而不误农活。另善泅水,入水如蛙,村中儿童,皆不能及。
一日,国父及见海盗入陆,掠归国华侨之家财,思:“侨于外国为外人,然有道之财为他国之法所保。今归祖国,竟无法无人可以护之。”向时,村中有太平军故勇,常述反清旧事,国父与同辈儿童喜闻之。国父一日闻后,情不自禁,曰:“倘天王族满清,天下当泰!”故勇闻而励之。国父尝与伙伴演太平军旧事以相娱。国父常扮天王秀全,村中闻名。
国父长兄眉因家贫,赴檀香山为工以资家,工于茂宜(该岛为群岛中之第三大)。
其时,檀香山自立为国,岛中土著女曰“公主”,娶之可分其岛中之地。眉似为之,得土地,遂自立营生。多年苦经,终以家业大富闻名当地,曰“茂宜王”。
民国前三十四年,眉得政府特许状,且多招华人来檀香山大兴垦务,并遵父命,娶潭氏。眉身携殷资,以远洋巨舶载华工涉洋,为国父所羡。国父欲从,其父不许,终未成行。次年,眉再归,两千吨巨舶随之,国父更羡,故坚持随兄赴洋。其父终许,以母随之。国父先至澳门,转趋夏威夷。
是时,夏威夷乃一西化王国,后于民国前十八年更为共和国。国中法制健全,建筑、街道、邮政与欧美无异。国父初识西风与健全之法制,感触颇深。
国父先助兄营业,感枯燥,欲上学,眉欣然允之。学校授课皆用英文,伊始,国父字句不识。然学期未半,国父已通英文,并学科学、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圣经等西洋科目。
国父长于历史,兼修中文,学优。然其项后之满洲长辫,常为异国同学所笑。屡劲拉于同学之间,并称曰“牛尾巴”、“马尾巴”。国父虽年幼于同学,然不甘受辱,愤起搏之。土著同学三四人,竟不为其对手。国父仍于长辫深恶痛绝,故欲自剪之。眉相阻,曰:“蓄发乃祖宗所传,如何剪之以对祖宗?”国父对曰:“洋人不蓄长辩,亦文明!”仍阻于兄,终未剪。后同学提及此事,国父答曰:“蓄辫,此愚蠢之风,满人加于我族之耻辱!必待国人觉醒,知此为耻,洋人亦知此非我华夏服尚方可。况发辫不过中华所受诸耻之一,去之及表非本,当立即兴国以雪全耻!”国父以此始萌变革祖国之念。
民国前三十年九月,国父受奖以英文文法第二。毕业典礼之时,夏威夷王卡米哈米哈亲为国父赠书,华侨以是大感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