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为“女商人独战权力”感到悲哀2008-01-07 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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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 中国青年报评论员 辽宁西丰县的女企业家赵俊萍在加油站拆迁补偿问题上与政府发生矛盾,因不服领导“还想在西丰混,就别跟我谈拆迁补偿”而倔强上访后,遭到当地领导“将其企业从西丰地图上抹去”的报复性执法:企业被查封,个人被通缉。得知自己成通缉犯的她在激愤之下,编写了一条讽刺县委书记的短信,随即被当地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羁押长达9个多月。在这场官商较量中,商人赵俊萍输得很惨。 (1月2日《法人》杂志) 从重庆彭水诗案到海南儋州歌案,从山东高唐网案到陕西志丹短信案,记不清这是近一年来第几起公民触犯领导后遭遇报复性严惩的事件了———不得不感慨,许多地方已经成了某些领导一手遮天的“土围子”:在这个土围子中,领导可以动用从警察到法院的任何国家机器和公权资源,对胆敢冒犯领导权威的人进行打击。可以狂言“将谁从本地地图上抹去”,可以命令公安局随意搜查企业和通缉公民,可以罗织罪名将公民长期羁押———国家公器纯粹成为领导传播个人意志和发泄私人怨愤的私器,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 这显然是一种绝对权力,如果这种绝对权力得不到有效遏制,不仅公民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更隐藏着无穷的腐败可能———通过这起事件,我们看到了该县县委书记是如何利用集权打击一个商人的,我们更能体味到:权力如此集中在一个人手中,什么样的腐败不可能发生呢?这起事件中让笔者感到悲哀的,不仅有县委书记手握绝对权力呼风唤雨的狂妄,也有商人群体在整个博弈过程中的失语。按理说,政府和官员以如此非法手段和绝对权力打击一个合法经营的商人:又是拒绝给其合理的拆迁补偿,又是放言将其从本地地图上抹去,又是随意进行报复性执法和发通缉令———这伤害的不仅是赵俊萍一个商人的利益,更对当地所有商人的财产安全和经商自由形成威胁。 这种绝对权力的淫威之下,没有商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没有商人能免受权力的盘剥和官员的捉弄。一旦哪一天自己像赵俊萍那样与官员私利发生矛盾,赵俊萍的命运同样会落到自己的头上,自己同样可能会被“从地图上抹去”。所以,赵俊萍的命运有可能就是当地每个商人的命运。如果商人对此有共同的利益感觉,有理性的利益群体意识和集体权利观念的话,应该与女商人赵俊萍站到一起,以群体的力量抱成一团与政府和官员展开博弈———官员手中的绝对权力固然可怕,但如果商人联合起来依托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商会组织等集体形式与政府强权进行博弈,基于地方发展对商人和资本的高度依赖,商人群体未必不能赢得博弈,未必不能为本群体争取到合法经营的空间。 可让人感到悲哀的是,辽宁西丰的商人如一盘散沙,没有商人觉得这件事与自身利益有什么关系,行业协会和商业组织作壁上观,没有人站出来与赵俊萍一起去维权,而是选择了集体沉默。缺乏群体权利意识是中国商人身上一种固有的劣根性。不管政府怎样伤害自己的同行,只要还没有直接伤害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只要打击没有降临到自己的头上,就很少会有人站出来抱成团与政府博弈。相反,很多商人倒是习惯了在官员和权力的庇护中寻求安全,习惯了在官商联盟和官商勾结中保障自己的利益。 首先,许多商人和企业平常就把精力用在经营与部门和官员的关系上,认为有权力和官员的保护伞自己的利益就非常安全;然后,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找市长和相关部门,靠市长的条子和权力赋予的特权争取自己的利益;还有,当企业利益面临某种威胁时,想方设法利用各种关系网接近权力,比谁认识的官更大谁的靠山更强势,利用权力干预获得生存空间。其实,这种依赖权力保护的利益非常不可靠、不稳定、难以预期———权力确实可以给商人保护,但当商人与官员利益发生冲突时,他更可以随时像伤害赵俊萍那样伤害其他每个商人。辽宁西丰的商人们,在羁押赵俊萍事件中你们选择了沉默,旁观一个弱女子孤身与土皇帝作战,下一个受害的可能就是你们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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