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收缴管理办法2007-07-06 1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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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饿(1/2)希望阵线联盟会费收缴管理办法 E/Y--HFGL 06-09-08 一、交纳会费是每个组织成员对助学工程应尽的义务,是组织成员增强其义务和 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表现,每个组织成员都必须按时按标准交纳会费; 二、所有组织成员每月固定交纳30元组织会费,其金额可多不可少,交纳组织 会费日期定于每月领取工资的当日至七日内,由个人亲自交于指定人手中, 因其它原因不能亲自交付时可由他人代交; 三、所有组织成员应自觉向所在小组交纳会费,由小组负责人统一交财务组登 记、造册. 四、超额交纳的会费,按实际多出金额由财务组如实向交纳人出示收据。登记, 造册时并加以注明。 五、加强组织会费的管理,及时造册,统记清楚,并以组织名义申请帐号及时入 存。每月向全体组织成员公布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借支和侵 占会费,不准滥用会费。 六、组织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纳会费的按自行退会办理。 附: A:会费标准定额:按1/2模式两人资助壹学生加上互动所需,定为30元整. B:会费收缴不开收据,多交部分如实出示收据,便于统记。 C:做为资助款的主要来源,各小组会费收缴必须及时。会费收缴,统记,造册, 公布由陈洪涛负责。 D:所有义/饿(1/2)希望阵线联盟的前沿志愿者不交纳会费。作为资助对象资源 提供者与[义/饿(1/2)]的真诚协作者,必须履行好资助款的落实与监管责任。 义/饿(1/2)希望阵线联盟协调中心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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