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是每个公民的责任2007-06-17 1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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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按照GPD来看,我国公益事业应该有一个较大的进展。但是,从现实来看,我国的公益事业不容乐观。其表象是,我国公益事业尚处在部分人的理念中,大部分人只是观望状态。而根源在于,国人思想观念上。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儒佛道”三家为一体,造成思想上的狭隘的一面。我们应该努力打破陈旧的观念,将社会公益事业当作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作为当代的青年大学生,更应首当其冲,当一位好心人问我,“明天就要出发了(去西部支教),现在有没有后悔的?” “到西部去,我们无怨无悔。”我干脆地答到。 其实,支援西部,服务西部,已是我们内心深处的一项义务 ,由此我们变的成熟而稳重。可是,有时我们会想那时的我们是多么的纯真、烂漫、可爱、活泼、开朗……我们为什么就这样地给遗忘了呢?我们不能遗忘啊!因为西部需要曾经的我们,国家需要曾经的我们,社会需要曾经的我们,人民更需要曾经的我们啊!回来吧!每一个已经心灰意冷的志愿者朋友们回来吧!让我们重新振作起来,我们的斗志不能沉!我们的热血不能冷!我们的意气不能散!我们的理想不能灭!让我们还是和当初那样昂扬斗志、满腔热血、意气风发、心怀理想地为西部做好我们的服务工作,让我们在这短短的服务期里真真正正地为这里的人民做出些实实在在的、有意义的事情来,让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对得起“志愿者”这光荣称号,让我们在离开“西部”这片美丽的土地时可以自豪地说:“我无悔!我感激!” 青年们用自己的行动来感染民众的参与意识,民族的参与将爱心传递并汇集起爱的暖流……只有这样,我们的公益事业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总之,用 孙中山 先生曾上书李鸿章的话来说,“人尽其才”。我们倡议,将公益事业作为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来抓! -------------------------------------------------- 联系电话:0391-8883493 联系人 :田思强 电子信箱:xihaigu...@163.com 博 客:http://i.cn.yahoo.com/xihaigujy110 地 址:河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汉语言文学系05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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