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土木工程法规概论2008-03-20 1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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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土木工程法规概论 第一节 土木工程法规的范畴 一、土木工程的特性 1.土木工程定义 在我国对“土木工程”没有严格的法律定义,具有“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不统一的名称。 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能源部、航天部等各个管理职能部委,在工程建设方面的称谓表现不一致。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 2.土木工程的范围 (1)建筑:工业和民用房屋 ―― 建造、改造、装饰和装修 3.土木工程的活动表现 (1)投资、运作、管理
4.土木工程的活动特点 (1)项目的固定性 5.土木工程活动的参与主体 (1)政府管理部门
二、土木工程的法规概况 1.土木工程法规的形式 (1)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以主席令的方式公布施行; (2)(国家)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以国务院令的方式发布施行; (3)(部委)管理办法——由国家部委(如建设部)常务会议通过,发布施行; (4)(地方)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发布施行; (5)土木工程法规的动态变化和发展。 2.土木工程主要法规的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4.12公布、1987.1.1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通过,于1998.3.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3.15通过,于1999.10.1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法》1999.8.30通过,于2000.1.1起施行;
(5)其他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担保法》、《保险法》、《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文物保护法》、《标准化法》等;
(6)其他相关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1.30(国务院279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0.4.7(建设部78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鉴证办法》1997.11.3(国家工商局80令)等; (7)建设工程各类技术方面的《规范》、《规程》、《规定》。 三、土木工程法规的特性 1.土木工程法规的社会关系表现 (1)行政管理关系 2.土木工程法规的基本特征 (1)行政隶属性 3.土木工程法规的作用 (1)规范建筑行为 第二节 土木工程的法律关系 一、概念与特征 1.法律关系的含义 法律关系的含义就是“权利、义务” 的关系。 2.土木工程的法律关系 (1)由土木工程法规中确认和调整的 3.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的特征 (1)综合性(行政法律、民事法律、技术法规)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主体、客体、内容 2.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的主体 (1)国家机关:权利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2)社会组织:投资建设方
(3)个人 3.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的客体 土木工程的对象,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务 表现在: a)财(建设资金、货币) 4.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的内容 建设权利、建设义务 的具体表现。 本章作业练习(或案例) 1. 土木工程的法律关系是通过什么形式来体现的? 2、在土木工程法律法规范畴中,哪些可以成为法律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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